为补充和加强辅导员队伍力量建设,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中南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中大党字〔2018〕1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决定面向全校选聘1名优秀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籍研究生
二、选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辨别力;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情况。
2.工作踏实认真,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意识,能吃苦耐劳,热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具备良好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Word、Excel、PPT等)。
4.学习科研能力较好,学有余力,在完成导师布置的科研任务后,能够保证较为充裕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兼职辅导员工作,原则上须连续在岗1年及以上。
5.同等条件下,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有党团组织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选聘程序
1.应聘报名。凡有应聘意向、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准备个人简历并填写《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申请审批表》,经导师签字同意后,于2026年6月15日17:00前将审批表扫描件与电子版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ai@csu.edu.cn。
2.资格审查。人工智能学院根据选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并通知。
3.面试考核。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能力,设自我陈述与答辩环节。
4.公示聘用。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并公示拟聘用名单,公示无异议,办理兼职辅导员聘用审批手续。
四、管理考核与津贴发放
1.兼职辅导员由学生工作部和二级学院双线管理,学生工作部是兼职辅导员的主管部门,二级学院直接负责兼职辅导员过程管理和工作考核;
2.兼职辅导员工作津贴在参照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基础上适当上调后确定,由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核定发放。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31-89665675
中南大学人工智能学院
2026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