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大学网络公众平台内容管理办法》(中大党宣字〔2024〕3号),为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守正确政治方向与舆论导向,规范人工智能学院网络公众平台信息发布流程,保障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和安全性,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以学院及下属机构、组织为主体注册、建设并运行的各类网上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微博、微信、头条号、抖音号、移动客户端(APP)、LED 大屏等,涵盖所有拟发布的新闻稿件、通知公告、学术会议、学术报告等信息。
第二条 遵循原则
(一)导向正确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契合党和国家政策及学校工作要求。
(二)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统筹平台内容导向与安全运行,责任层层压实至各审核环节。
(三)先审后发原则:所有内容必须经三审流程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严禁未经审核擅自推送信息。
(四)安全可控原则:严格防范虚假信息、敏感信息、违规内容传播,保护学院教职工个人隐私与信息安全。
第三条 三审流程与职责
(一)一审(信息经办人初审)
1. 信息经办人作为第一审核人,需对内容的原创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无错别字、语病,数据、人名、地名等关键信息无误。
2. 核查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意识形态、公序良俗及学校相关规定,是否涉及敏感话题、商业广告、未经证实的信息,是否泄露个人隐私或单位秘密。
3. 确认内容格式规范、排版整洁,图片、音视频等素材版权合法,无侵权风险,符合平台发布要求。
(二)二审(分管领导复审)
1. 根据业务分工,分管院领导对一审通过的内容进行全面复审,重点审核内容的业务合规性、逻辑完整性。
2. 核查内容是否契合学校及人工智能学院的工作部署,是否能满足学院教职工的信息需求,是否存在政策解读偏差。
3. 对内容的表达风格、传播效果进行把关,避免歧义或不当表述。
4. 复审通过后,提交三审;若需修改,退回撰稿人完善后重新提交。
(三)三审(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终审)
1. 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宣传工作院领导作为终审人,承担最终审核责任,重点把控内容的政治导向、舆论风险及发布必要性。
2. 审核内容是否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是否可能引发不良舆论反响,是否涉及重大事项或需报请学校相关部门审批的内容。
3. 终审通过后,准予发布;若审核未通过,明确修改意见或驳回理由。
第四条 转载类内容须审核稿件来源的权威性、真实性,注明原作者及出处,确保无版权纠纷,并按三审流程完成审核。
第五条 责任追溯与归档
若因审核不严导致发布违规、虚假信息或引发不良影响,将按 “谁审核、谁负责” 原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 本制度自2026年6月8日起施行,由人工智能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